2012年6月,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了《分红管理制度》,并将有关政策写入《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分红管理制度》中有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政策如下:
北京快乐8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北京快乐8 (2)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北京快乐8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北京快乐8 (4)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盈利、净资本等符合监管要求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3、现金分红比例
北京快乐8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及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以下两种情况时,公司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
(1)公司在面临净资本约束或现金流不足时可考虑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北京快乐8 (2)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到注册资本100%时,可考虑采用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
5、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北京快乐8 (2)公司分红议案应广泛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股东的监督。
北京快乐8 (3)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